释义 |
法律分析:以法律的视角审视彩礼给付的目的,不难发现彩礼给付目的是彩礼返还的基本条件。”“作为彩礼的一种支付方式,其本身包含着对方对婚姻的承诺。若未结成婚,其目的就落空了,此时彩礼仍归对方所有,与其当初给付时的本意明显背离”。如果双方未办理登记手续或者未共同生活的话,可以返还彩礼。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主要规定在司法解释中,是否退还,主要考虑双方是否办理结婚登记、是否共同生活、给付彩礼是否导致给付一方生活困难。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五条 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第十九条 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取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