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保险机构应当在收到工伤保险金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承认事故认定、工伤程度认定及工伤期间认定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若复审需要,最长不得超过60日。 法律依据: 1.《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二条:工伤保险机构应当自收到工伤保险金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承认事故认定、工伤程度认定及工伤期间认定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2.《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工伤保险机构复审需要的,应当自接到申请人要求进行复审之日起60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结论:工伤保险机构对赔偿申请的处理时限为15日内作出初步决定,并通知申请人。若需要复审,最长处理时间为6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