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批发怎么办理手续 |
释义 |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批发办理手续如下: 1、提出申请:按照方便、快捷、就近原则,申请人可根据自己住所就近原则申请,自主选择向所属地乡(镇、街道)安监站或县政务中心应急窗口书面提出申请,提交以下材料: (1)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打印许可证需要录入申请人身份证号码); (3)《工商营业执照》(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复印件(打印许可证时需要录入统一信用代码); (4)《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复印件(有效期在1年内)。 2、零售场所现场核查和颁发许可证,乡(镇、街道)安监站接到申请后立即上报县应急管理局受理申请,受理后,县应急管理局组织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核查,负责现场核查的人员提出书面核查意见,符合条件的,完善许可资料、档案,打印许可证,并将许可证亲自或交由乡(镇、街道)安监站送发至申请人手中; 3、压缩审批时限,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发放事项法定时限为20个工作日,现压缩时限为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压缩时限的同时确保审批质量。 法律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烟花爆竹的经营分为批发和零售。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和零售经营者的经营布点,应当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禁止在城市市区布设烟花爆竹批发场所;城市市区的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应当按照严格控制的原则合理布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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