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婚动机有哪些影响婚姻的几个标准 |
释义 | 法律分析:结婚动机影响婚姻效力,但是要符合法定情形。如果一方当事人出于强迫的目的,让他人与自己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那么婚姻的效力为可撤销;如果双方是在自愿的情况下办理的结婚登记手续,且双方之间无其他法定婚姻无效的事由,则该婚姻效力就是合法有效的。 一、签订的婚内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婚内协议必须符合以下法定条件才能具备法律效力: (1)协议双方必须是完全行为能力人; (2)意思表示必须真实,也就是双方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签署的,而不能是在一方被欺诈、被胁迫的情况下签署; (3)不得违反法律和“公序良俗” ,指约定的内容必须合法,不能规避法律或者损害国家、集体及第三人的利益,也不能约定处理其他家庭成员或第三人的财产的归属,比如不能约定生男就支付生活费,生女就离婚等; (4)婚姻关系合法有效,若是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则不适用于此协议; (5)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公证本协议不是必然程序,但是公证后的协议法律效力更强,建议当事人在签订本协议时做好公证,这样内容及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的真实性将不会产生新的争议而导致该协议无效。 二、再婚需要用离婚协议书吗 当事人再婚的,在办理结婚登记时,离过婚的当事人可以不出具离婚协议书,但是需要出具离婚证,以证明当事人当时的婚姻状态。若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当事人并未办理离婚证的,因不符合结婚条件的,不予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婚姻登记条例》第六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二)非双方自愿的;(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五)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三、精神病人结婚是否有效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我国婚姻无效的情形有三种,一是重婚的,二是当事人双方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是当事人双方一方或者双方都未达到法定婚龄的。精神病人的婚姻只要不属于上述三种情形之一的,经当事人双方合法自愿,并且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的,也是有效的婚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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