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物权具有什么性质 |
释义 | 物权的性质,又称物权的特性,是作为一项民事权利的物权所固有的、本质的属性。在一定意义上也可以说,是物权区别于其他民事权利如债权的标志。 1、物权是权利人直接支配物的权利:物权是直接支配标的物的权利(直接支配性);物权的标的物原则上限于特定物、独立物、有体物。 2、物权是权利人直接支配标的物而享受其利益的权利。 3、物权是权利人直接支配标的物而享受其利益的绝对性权利(绝对性、对世性)。 4、物权是权利人排他性的享受特定物的利益的权利(独占性或排他性)。 5、物权是一种不可侵性的权利,是侵权行为的客体。 6、追及性,物权是权利人直接支配标的物而享受其利益的权利,具有排他性。 7、公示性,物权是一种具有强大性质和效力的权利,为了确保安定的物权秩序与物权交易的安全,物权的归属、物权的内容乃至物权的次序等,均需要向社会一般公众予以公示,理论上称为“物权的公示性”。 8、物上请求性,即“物上请求权”或“物权请求权”效力。 3、独立处分性,是同封建的人格关系、身份关系彻底分离开来了的纯粹的财产权。 一、物权的权利有哪些 1、所有权: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所有权是一种最充分的权利,是一种绝对的权利。 2、用益物权:用益物权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 3、担保物权:担保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二、物权的保护 (一)物权请求权的基本内容 我国《民法典》规定物权自身的保护方法,就是物权请求权的方法。 物权请求权也称之为物上请求权,包括广义和狭义两种解释。狭义的物权请求权是指基于物权而产生的请求权,当物权人在其物被侵害或有可能遭受侵害时,权利人有权请求恢复物权的圆满状态或防止侵害。广义的物权请求权还包括占有人的占有保护请求权。 物权请求权的范围,包括返还原物请求权、恢复原状请求权、妨害除去请求权和妨害防止请求权。这些请求权都是基于所有权而生的请求权,但是在他物权受到侵害或者存在侵害可能时,也可以使用。 (二)物权请求权的种类: 1、确权请求权; 2、返还原物请求权; 3、恢复原状请求权; 4、排除妨害请求权; 5、消除危险请求权; 6、损害赔偿请求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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