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违法,侵害了学生的权利。老师此举显然违法,不仅难以养成学生的尊法守法,带来的更是“以暴制暴”与模仿犯罪。用违法的手段管理学生,带来的却是灾难性的危害,老师的行为已潜移默化动摇了学生脑海中的法律意识。老师摔手机摔出一个什么样的未来?想一下就难以乐观。教师敢于当众摔碎手机,是教师霸权意识的体现,而这种霸权意识正是长期教育与管理过程中形成的潜意识。教师摔砸手机的行为,虽然能够在学生中树立所谓的“威严”,但是这种“威信”却同时被砸得一败涂地。教师只要正确面对,给予学生充分的理解与尊重,终归能够找到合理的解决办法,砸绝对不是教育者的理性选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十七条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二)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教师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所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