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东权益保障指南 |
释义 | 股东可向法院起诉董事、高管违法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需持有180日以上股份,并书面请求监事或执行董事提起诉讼。监事或执行董事若拒绝或30日内未提起诉讼,股东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分析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80日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没有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没有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无监事会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 拓展延伸 股东权益保障措施解析 股东权益保障措施解析是针对股东权益保护的一项详细分析和解释。在企业运营中,股东作为公司的所有者,其权益保护至关重要。该解析涵盖了各种保障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合规性要求、信息披露、股东权益保护机制等。通过深入剖析这些措施的实施细节和效果,可以帮助股东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权益受到的保护程度,同时也为企业提供了指导和建议,以确保股东权益得到妥善保障。通过该解析,股东和企业可以更好地理解和应对相关的风险和挑战,从而提升企业治理水平和股东满意度。 结语 股东权益保障措施解析,重要且必要。股东作为公司的所有者,其利益保护至关重要。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股东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80日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监事会或执行董事提起诉讼。若监事会或执行董事拒绝或30日内未提起诉讼,股东权益保障措施解析将帮助股东了解权益保护程度,为企业提供指导,提升企业治理水平和股东满意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五十一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股东可以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一百四十九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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