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第一种情况,无贷产权证加妻子、子女、父母名字,此种情况手续办理分为三步:第一、是带好结婚证,身份证,产权证及其复印件去房屋交易中心提交相关材料;第二、去房屋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审核提交的材料;第三、缴纳相关费用。 2.第二种情况,有贷款产权证加名字。此种情况的手续办理相比于第一种情况要复杂,需要先到银行办理抵押手续变更,然后按照前面无贷款的流程办理。 3.第三种情况,没有直系血缘关系的情况下在产权证上加名字。这种情况相对复杂,因为这个将被视为房屋的买卖,按照需要房屋买卖产权过户流程办理,并且缴纳交易费、印花税等相关费用。 法律依据:《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 房屋权属登记由权利人(申请人)申请。权利人(申请人)为法人、其他组织的,应当使用其法定名称,由其法定代表人申请;权利人(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使用其身份证件上的姓名。共有的房屋,由共有人共同申请。房屋他项权利登记,由权利人和他项权利人共同申请。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直管的公房由登记机关直接代为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