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1、商誉起源于企业或产品被市场认可和认知之后, 商标 可以在或早于产品萌芽期产生; 2、商誉是外在的客观评价,商标则是主观的寓意其未来的价值和祝福; 3、商誉是靠企业主动去维护,商标可以申请注册用法律手段保护其利益; 4、商誉给企业带来的利益没有时间限制,商标如果是申请注册了的,则在 商标法 认可的法定时间段得到法律强制性的保护; 5、商誉受到侵害不易举证, 注册商标 侵权了有法律条款约束,并且后者有具体赔偿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四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其商品或者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 商标注册 。本法有关商品商标的规定,适用于服务商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