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离婚协议书 不能当离婚证使用,要 办理离婚登记 ,因为离婚协议书在没办理离婚登记时没有效力的。男女 双方自愿离婚 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 婚姻登记机关 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所以, 解除婚姻关系 除了需要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需要通过婚姻登记机关的登记及发放相关证件。离婚协议并不是普通的合同关系,是涉及人身关系的特殊协议,所以离婚协议的效力,不但要有一般协议的有效要件,还需要具备法定登记机关的相关手续这一特定形式要件,才能产生法律效力。因此,离婚协议书和离婚证的效力是不一样的,不符合 民事法律行为 的构成要素, 不具有法律效力 。法院一般也不会依据 离婚协议的内容 来判决双方离婚,但可以依据该份协议结合其它证据来证明夫妻双方的感情问题及家庭财产情况。 法律客观: 《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 离婚协议 ,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 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 子女抚养 、财产以及 债务 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