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保证赎楼是指在二手楼交易时,如果卖方房屋是按揭买下且借贷尚未结清,由于其房屋典质给了银行,需结清欠款,赎出房地产证,才能进行正常交易。在卖方不采取自主赎楼的清况下,可由保证公司提供保证,银行向卖方发放短期信用借贷,或者由买方按揭银行提前发放借贷用于还完原借贷,赎出房地产证,从而完成房屋的注销典质登记,过户及再次典质登记等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二条 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