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单位缓交公积金怎么办 |
释义 | 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单位缓缴申请表》(一式两份,可在公积金中心官网下载)、职工代表大会、工会或全体职工讨论通过的决议等资料向单位开户登记所属的公积金中心管理机构(各分中心、管理部、综合业务部)申请缓缴。缓缴期限为1年,期满后,仍不能正常缴存的须重新申请。企业经济效益好转后,应恢复缴存并补缴缓缴期间的住房公积金。 (一)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缓缴、降低缴存比例的条件: 1、经政府确定特困企业,连续6个月未发放工资的; 2、企业停产半年以上的; 3、企业经济效益差或处于严重亏损状态,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 (二)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缓缴、降低比例时,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领取并填写《企业单位缓缴、降低比例住房公积金审批表》,携带政府确认特困企业批文、单位财务报表、单位停产及停发工资情况资料等相关资料。并加盖职代会(工会)印章。 (三)单位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时,须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形成决议。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审核后,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执行。 (四)单位申请降低比例或缓缴期限每次最长不超过一个缴存年度,如到期仍无力缴存的,应提前一个月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缓缴及降低比例手续。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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