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婚生婴儿落户提供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的《结婚证》;随父或随母落户方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非婚生婴儿落户提供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出生医学证明》只记载母亲信息要求随父落户的,同时提交父子(女)亲子鉴定证明;父(母)亲的非婚生育说明;随父或随母落户方的《居民户口簿》等。 一、新生宝宝上户口需要什么材料 新生宝宝上户口需要什么材料:依据新生儿落户随父随母自愿的原则,可以随父也可以随母落户。所需材料:结婚证、新生儿父母的书面申请、新生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其父或其母的户口簿,向户籍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即可。 二、新生儿上户规定是什么 依据新生儿落户随父随母自愿的原则,可以随父也可以随母落户。 所需材料:结婚证、新生儿父母的书面申请、新生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其父或其母的户口簿,向户籍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即可。 新生孩子上户口要在小孩出生一个月内,到父母任何一方的当地派出所的户证部办理: 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2、父母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3、拟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1份)。 4、政策内生育一孩的,提供母亲的计划生育服务证;政策内生育二孩的,提供二孩生育审批表(复印件1份,验原件)。 三、办理出生证需要什么材料 办理出生证需要以下材料: 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1份; 2、父母双方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1份; 3、父母的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或非婚生情况说明; 4、落户集体户或非亲属挂靠的,需提供单位或户主同意落户证明,原件1份; 5、非婚生育申请随父落户或婚生申请随《出生医学证明》未登信息一方落户的,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原件1份。 一办理出生证明流程具体如下: 1、确定新生儿姓名,未取名字,不能办理; 2、提供以下材料,出生医学记录由接生医院提供,出生证明申领表由医院提供,家属填写,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生殖健康证即准生证,孕产妇保健册即本院建卡; 3、办证时间,为每周一、三、五,节假日除外; 4、出生医学证明为法律证件,一经办理,新生儿姓名不得更改,并要求新生儿父母中的任何一方亲自办理。 二抱养的孩子是否可以办出生证明,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决定: 1、抱养的小孩不能办理出生证明,只能办理领养证; 2、原生父母提供的情况下,抱养的孩子可以办理出生证明。 总之,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婴儿的监护人或者户主向婴儿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超过出生后三月及以上办证的,还须提供父母双方的户籍证明或户口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