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人股东和自然人股东的表示形式不同,自然人股东为—个具体的人;法人股东是一个组织,作为抽象的依法拟制的实体。因此他们的权利也有所不同,自然人股东享有并直接行使股东权利并承担义务;法人股东其权利义务的行使承担,需通过具体人的行为来完成,后果由组织承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 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 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九十二条规定:董事会应于创立大会结束后三十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下列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一)公司登记申请书; (二)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 (三)公司章程; (四)验资证明; (五)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的任职文件及其身份证明; (六)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七)公司住所证明。 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还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