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职工怀孕需要去社保局备案,具体原因如下: 1、生育医疗费,应当在女职工妊娠至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前申办; 2、逾期申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予受理; 3、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在职工产后或手术后18个月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申办时应填报《职工生育待遇申领表》,并提供以下资料: (1)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核发的生育证明; (2)生育医疗证明、门诊病历、出院小结、计划生育手术记录等原始材料; (3)婴儿出生证。 怀孕到社保局备案的时间要求具体如下: 1、提前一年备案。社保满一年才能报销。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用人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将生育保险费用拨付给职工所在用人单位,并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发给职工; 2.、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职工办理生育保险参保手续的,职工发生的生育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 3、报销需要带的材料有医疗费用申报;本人身份证或社会医疗保障卡;本人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本人的病历本;生产收费原件;费用明细单;出院小结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保保险法》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