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丧葬费去哪个部门 |
释义 | 办理丧葬费去社保大厅。 如果是事业单位的,去世后由国家发放一次性抚恤金和丧葬费。最新标准为:死亡后被追认为烈士的可补助一次性抚恤金为生前月基本离退休费额80个月;因公死亡的补40个月;病故的补20个月。至于丧葬费,具体标准各地不同,一般是一次性补助3个月基本离退休费的,包干使用,多不用退少也不补,不过有的地方为了推行殡改,规定亡者要实行火葬才能领取。 办理条件: 凡按月享受并领取养老金待遇已死亡的离退休人员和未退休的参加养老保险人员,且符合规定条件的。 享受养老金待遇人员死亡后, 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领取丧葬费、一次性抚恤金需要提供的材料 1、由殡仪馆出具的“居民死亡殡葬证即火化证明”原件或殡葬服务费发票原件。 2、领取丧葬费《申请书》一份由经办人到社保局填写。 3、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原件。 4、由医疗机构或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医学死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红章。 5、属于非正常死亡的,须提供由公安机关出具的“非正常死亡证明”原件。 6、能证明继承关系的户口本首页和继承人本人页复印件,或结婚证复印件,继承人委托他人办理时,必须出具委托公证书。 7、领取丧抚待遇的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的东方红工行银行账号指银联卡或存折和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一张A4纸上同时标注联系电话。 8、除以上材料外,离休人员死亡的,还须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1)“离休人员审批表”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此件由组织或人事部门提供。 (2)离休人员“离休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9、对丧葬费、一次性抚恤金继承意见有分歧的,经办人须出具相关的法律文书如家庭对丧葬费、一次性抚恤金的分配协议书、公证书、调解书、裁定书、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10、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第一千一百八十一条 被侵权人死亡的,其近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为组织,该组织分立、合并的,承继权利的组织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被侵权人死亡的,支付被侵权人医疗费、丧葬费等合理费用的人有权请求侵权人赔偿费用,但是侵权人已经支付该费用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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