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农村集体土地房屋的所有权属于集体,由村集体委员会等相关组织管理、经营,农村集体土地房屋的买卖只能在集体成员之间转让和签订买卖协议,之后按照法律规定登记使用权变更即可。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