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外地起重工的操作证是否能转移到本地? |
释义 | 外地证是转不回本地的,不过叉车证是全国通用的,就算回到本地也照样可以用,只不过就是复审的时候麻烦了点。法律依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十九条 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为6年,在全国范围内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由安全监管总局统一式样、标准及编号。第二十一条 特种作业操作证每3年复审1次。特种作业人员在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内,连续从事本工种10年以上,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经原考核发证机关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同意,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复审时间可以延长至每6年1次。 外地起重工操作证可以转到本地吗? 外地证是转不回本地的,不过叉车证是全国通用的,就算你回到本地也照样可以用,只不过就是复审的时候麻烦了点。法律依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第二十一条 特种作业操作证每3年复审1次。特种作业人员在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内,连续从事本工种10年以上,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经原考核发证机关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同意,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复审时间可以延长至每6年1次。 判决缓刑能不能转到另一个地方? 法律分析:判缓刑的监管权,可以转到别的城市,必须经原考察机关批准和转入地的考察机关同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五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第七十六条 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在外地工厂工作缴纳的社保,不干了,回老家社保能不能转到老家 法律分析:外地交社保能转回老家,前提是老家是户籍所在地。在外地交的社保转回老家,需要交纳社保的人与原来的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申请社保转出,申请通过之后,再到户籍所在地缴纳社保,并且办理社保转入就可以了。注意,一定要是户籍所在地,除户籍所在地的其他地方都是不可以的。社保一般指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是指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在中国,社会保险 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在整个社会保障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另外,社会保险是一种缴费性的社会保障,资金主要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本人缴纳,政府财政给予补贴并承担最终的责任。但是劳动者只有履行了法定的缴费义务,并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才能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在本地怎么起诉外地人是他过来本地吗? 起诉外地人一般是要去被告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是需要去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与是否是外地人无关。《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社保在外地交了一年,中途断了两年,现在想转到本地,继续交,可以吗? 【法律分析】:当事人在外地交纳社保,如果想要转回本地的,应该按照以下程序:1,参保人员到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开具凭证;2,参保人持相关证明等到新就业地社保机构申请接续关系;3,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审核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4,原参保地社保机构终止申请人在当地的参保关系;5,向新参保地发出关系转移信息表;6,新参保地社保机构办结相关手续。 【法律依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第五条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按下列规定办理:(一)参保人员返回户籍所在地(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就业参保的,户籍所在地的相关社保经办机构应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二)参保人员未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由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但对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应在原参保地继续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记录单位和个人全部缴费。参保人员再次跨省流动就业或在新参保地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将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中的全部缴费本息,转移归集到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三)参保人员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不受以上年龄规定限制,应在调入地及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该内容由 张娇娇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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