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面积误差怎么解决 对于新商品房,发生面积误差如无其它约定,应当按照下列方式解决: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开发商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一般为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开发商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开发商双倍返还买受人。 二手房买卖面积发生误差,则不一定要按照与一手商品房的解决方式进行。 首先,买卖双方遵循意思自治原则,即买卖双方的二手房买卖合同中若有明确的约定:“该房屋是按照具体面积计价,出现面积误差参照新商品房买卖面积误差解决方式解决。”,则应按照约定方式解决。 其次,如果双方没有约定,则其解决方式是以套为计价标准,而不以面积为计价标准。这是因为: 1、二手房买卖合同也没有约定房屋的单价或是房屋面积以房产证为准等内容,所以一般应当认定双方之间的房屋买卖是按套计价。 2、根据目前的二手房交易习惯,二手房买卖一般双方都亲自到实地看房,买卖双方对房屋的面积情况都应该非常清楚,所以一般情况下二手房都是按套计价,并不按照每平米单价出售的,是因此不存在补交面积差价款的问题。当然,合同有例外约定除外。 市民买房可谓千辛万苦,处处得留心。现在少数房地产开发商总在房子的面积上做手脚,混淆各种面积概念,测量面积数目不对等情况。也有业主或中介在售卖二手房时,涉及到房屋面积的介绍出现误差,买房是件大事,购房者一定要谨慎。了解商品房买卖和二手房买卖中面积误差的解决方式,做到心中有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