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人知道债权人错过债权申报时间怎么办吗 |
释义 | 债权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公司清算程序终结前补充申报,清算组应予登记。 公司清算中,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请其债权。债权人申请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手续。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一、股东会公告登报管理规定 股东会公告登报规定如下:公司登报发出清算公告后仍在清算期间,公司存续,可以经营但仅可开展与清算有关的经营活动。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二、清算组应于多长时间内通知债权人 清算组应当在10日内通知债权人,自成立之日起计算,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 三、企业倒闭后债权债务如何处理 企业倒闭后债权债务处理方法有以下几点: 1、企业倒闭后,债权债务由破产管理人按破产债权和破产债务处理; 2、破产债权,应当通知并公告债权人登记债权; 3、破产债务,公司一般财产处置收入扣除破产费用、员工工资和安置费用,一般债权人在税后不足偿还全部债务时按比例偿还,剩余债务由全体股东按出资比例或公司章程分配; 4、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5、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6、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 7、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8、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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