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护士条例内容 |
释义 | 护士条例内容具体如下: 1、本条例所称护士,是指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依照本条例规定从事护理活动,履行保护生命、减轻痛苦、增进健康职责的卫生技术人员; 2、护士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护士依法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全社会应当尊重护士。; 3、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改善护士的工作条件,保障护士待遇,加强护士队伍建设,促进护理事业健康发展;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鼓励护士到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 4、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护士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护士监督管理工作。 申请护士执业注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3、通过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4、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 护士的基本职责: 1、护士长领导下和护师指导下进行工作; 2、认真执行各项护理制度,护理常规和技术操作规程,正确执行医嘱,准确及时地完成各项护理工作,做好查对及交接班工作,防止差错、事故的发生; 3、做好基础护理、心理护理、饮食护理和服药护理。在护师指导下努力掌握运用护理程序,实施整体护理; 4、经常巡视病房,密切观察与记录危重患者的病情变化,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 5、了解住院规则、宣传防病健身的知识。经常征求患者意见,做好出院指导; 6、配合医师做好危重患者的抢救工作及各种抢救物品、药品的准备和保管工作; 7、协助医师进行各种诊疗工作,负责采取各种检验标本; 8、参加部分护理教学和科研,指导实习护生的工作; 9、做好病房管理、消毒隔离、物资药品材料的保管工作。 综上所述,护士是指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护士,是指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依照本条例规定从事护理活动,履行保护生命、减轻痛苦、增进健康职责的卫生技术人员。护士被称为白衣天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 护士注册的有效期为二年。 护士连续注册,在前一注册期满前六十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进行个人或集体校验注册。 第十七条 中断注册五年以上者,必须按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参加临床实践三个月,并向注册机关提交有关证明,方可办理再次注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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