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劣迹证明可以代替开吗 |
释义 | 无劣迹证明,其实就是无违法犯罪证明。需本人携带身份证和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 居民因办理相关事项需要公安机关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的,申请人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向常住户口地公安派出所书面申请。申请人有正当合理的理由,且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没有禁止规定,公安派出所应当受理。公安派出所受理后,应当及时核查相关档案、计算机系统信息,1个工作日内据实出具该居民《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要求办理《未受刑事制裁检索证明》的,本人凭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至合肥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办理,经核查相关档案、计算机系统信息、指纹系统后,在一个工作日内出具本人《未受刑事制裁检索证明》。在派出所和刑警支队办理均需本人前往。 一、无犯罪证明办理条件 1、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且符合本规定申请人范围的单位和公民,可以向被证明对象的户籍地派出所申请出具公民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一)国家机关录用公务员政审; (二)中国共产党组织吸收新党员政审; (三)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公民执业必须以无违法犯罪记录为前提的; (四)公民向公证机构申请依法办理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公证事项的; (五)经有关部门提出统一申请,市级公安机关认为确需出具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的其他情形。 二、无犯罪证明新规定是什么 (一)、无犯罪记录证明找派出所,但这14项派出所以后就不开了。 (二)、公安部等12个部门于近日联合出台《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自2016年9月1日起实施。12个部门还专门印发通知,就做好贯彻落实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意见》规定凡是公民凭法定身份证件能够证明的事项,公安派出所不再出具证明;依法不属于公安派出所法定职责的证明事项,由主管部门负责核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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