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工商注销流程如下: 1、纳税人到主管工商机关提交注销申请,领取并填写注销工商登记申请审批表; 2、交回发放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3、登报声明注销该企业; 4、登报后60日内拿该报纸及相关审批表到工商局; 5、取得注销回执。 工商注销情况: 1、公司依法宣告破产; 2、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3、公司合并、分立解散; 4、公司依法责令关闭。 工商注销的材料: 1、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2、国地税注销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3、公司股东会决议; 4、公司清算报告; 5、注销申请书; 6、委托代理人证明; 7、公章; 8、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股东会决议复印件; 9、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股东会决议复印件; 10、公告内容; 11、联络人身份证及联系方式。 综上所述,工商注销流程,纳税人到主管工商机关提交注销申请,领取并填写注销工商登记申请审批表;交回发放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登报声明注销该企业。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股东会决议复印件;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股东会决议复印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