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校或休学期间创业的毕业生符合条件可申请引进。条件有三:1、毕业生本人为创业企业发起人或主要创始人。2、创业企业创办时本人持有股份比例不低于10%,不包含股份转让、后期入股等情形。3、创业企业属于高精尖、文化创意等本市重点支持发展的产业,创新创业成效突出。学历要求: 北京市引进毕业生原则上应具有研究生学历。引进当年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5周岁,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27周岁。其中,教育、医疗卫生系统引进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0周岁。文化、体育系统和郊区用人单位可适当引进本科毕业生。 引进当年本科毕业生一般不超过24周岁,毕业院校为北京地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京外地区双一流高校。应届毕业生如果想要获得北京户口的话,在找工作时,用人单位原则上应该在北京市的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必须要达到一年以上的时间,所选择的单位经营条件和信誉都是比较好的,没有出现过违法违纪的记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