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指导农村管道天然气工程质量和运行安全的单位是: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一.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指导行业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依法对全省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参照国务院规定职责分工,铁路、交通、水利、民航、电力、通信等专业建设工程除外)。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监督管理,组织拟订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依法查处建筑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二.负责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起重机械的安装、拆卸、使用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使用进行监督管理。 三.指导市政公用行业(含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城市照明、供水、供热、排水及污水处理、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安全生产工作。 四.负责建筑施工、建筑安装、建筑装饰装修、建设监理等建筑业和房地产开发、物业服务、房屋征收拆迁等房地产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准入管理,指导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五.负责城镇燃气安全管理。 六.负责建筑业、房地产业和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统计分析,依法组织或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职责分工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第四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依照本法规定主管全国管道保护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并实施全国管道发展规划,统筹协调全国管道发展规划与其他专项规划的衔接,协调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管道保护的重大问题。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管道保护的相关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