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身份证丢失不挂失、不补领属违法行为,会影响身份证管理和使用,造成安全隐患。及时补办并登报声明作废,可作为抗辩理由,免除冒充身份证产生的法律责任。 法律分析 身份证丢失不挂失、不补领属违法行为。会影响身份证的管理和使用,同时也会造成安全隐患。身份证遗失了,如果能够及时补办,并且及时登报声明作废的,即使被他人冒充用作刑事犯罪或者民事行为,都可以已登报声明作废作为抗辩理由,免除自己被冒充身份证产生的法律责任。 拓展延伸 身份证丢失未挂失后,如何保护个人信息安全? 身份证丢失未挂失后,保护个人信息安全至关重要。首先,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办理身份证挂失手续,以防止他人冒用您的身份。其次,及时通知银行、信用卡公司等金融机构,冻结相关账户,避免财产损失。同时,更换并更新所有与身份证相关的证件,如驾驶证、社保卡等。此外,加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避免将个人信息随意泄露,定期更改密码,注意防范钓鱼网站和诈骗电话。谨慎使用公共网络,避免在不安全的网络环境下进行个人敏感信息的输入。最重要的是,保持警惕,及时发现和应对任何可能的身份盗窃行为,确保个人信息安全。 结语 身份证丢失不挂失、不补领属违法行为,不仅会影响身份证的管理和使用,还会带来安全隐患。及时补办且登报声明作废,可作为抗辩理由,免除被他人冒充身份证所产生的法律责任。保护个人信息安全至关重要,包括立即报案、挂失、冻结账户,更换更新相关证件,加强信息保护意识,谨慎使用公共网络。保持警惕,确保个人信息安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