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劳务发票的意义: 劳务费发票是提供劳务的公司或个人,开具给接受劳务一方的凭证。接受劳务一方可凭此计入成本或费用,抵扣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 纳税是每个公民的基本义务之一,我国现行法规定,任何人、企业事业单位不得偷税逃税,否则会受到法律的惩罚。在公民纳税后,国家机关会开具劳务发票给纳税人,为了防止纳税机关的工作人员以权谋私,国家机关以立法的形式对如何开具劳务发票等内容做出了明确规定。 二、如何开具劳务发票: (一)发票开具的原则 1、“都开”的原则 单位和个人凡是发生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时,收款方均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开具发票。(如废旧物资收购、农副产品收购等) 2、“都要”的原则 就是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时,应当问收款方取得发票。同时对取得发票的一方提出禁止性规定: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二)发票开具的管理 1、普通发票开具的管理。 发票的开具是实现其使用价值、反映经济业务活动的重要环节,发票开具是否真实、完整、正确,直接关系到能否达到发票管理的预期目的。 2、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的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