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售笑气定什么罪 |
释义 | 【法律分析】 “笑气”学名“一氧化二氮”,是一种危险化学品,有轻微麻醉作用。近日,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非法经营“笑气”案及贩卖毒品案,关某等7名被告人犯非法经营罪、马某犯非法经营罪、贩卖毒品罪被判刑。气泡弹”的主要成分是一氧化二氮,民间俗称“笑气”,广泛用于食品加工行业,如在蛋糕仲适当加入一氧化二氮,会使蛋糕变得松软。但过量食用一氧化二氮之后会让使用者产生兴奋,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一氧化二氮虽未被列入毒品管制名录,但是已被列入国家危险化学品名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经营危险化学品必须要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因此,虽然吸食“气泡弹”的行为目前不会收到法律追责,但对于贩卖行为法律予以严厉打击。无证经营危险化学品,非法经营金额达到5万以上即可构罪,将被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如达到50万元以上,将被被处以5年以上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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