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1、国家和其他方面拨款是建设单位的无偿性建设资金来源。它主要有:预算拨款和自筹资金两种。预算拨款是由国家财政预算拨给建设单位用于建设的资金。自筹资金是由地方财政、各部门和各单位自行筹集并经批准拨给建设单位的资金。 2、银行借款是指建设单位向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投资银行以及其他银行借入的各种建设款项,如建设投资借款、国内储备借款和临时周转借款等。 3、内部形成的资金是指建设单位根据国家规定提取留用的建设资金。主要包括更新改造基金、生产发展基金、留用的建设收入等。 4、结算中占用其他单位帐款,是指建设单位在采购器材、工程款结算中应付未付而形成的一项临时性建设资金来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九条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第四百八十条 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是,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