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如果按照刑事诉讼法的审批规定进行对私人手机监听等技术侦查手段,公安机关是可以的。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案件中的技术侦查手段,是指办理刑事案件的侦查机关为了侦破特定的犯罪行为,根据国家法律规定,经过严格审批,使用特种的高科技技术手段。可以进行电子侦听、电话监听、电子监控、秘密拍照、录像、进行邮件检查等秘密的专门侦查技术手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条 公安机关在立案后,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重大毒品犯罪或者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人民检察院在立案后,对于利用职权实施的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重大犯罪案件,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按照规定交有关机关执行。追捕被通缉或者批准、决定逮捕的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过批准,可以采取追捕所必需的技术侦查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