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公司增资基本流程: 1、各股东同意增资的股东会决议 2、修改或补充增资章程 3、投入增资资金(或聘请评估公司进行实物/无形资产评估) 4、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5、办理工商、税务等系列变更登记 (二)出资注意事项 : A货币资金出资注意事项 1、开立银行临时帐户投入资本金时须在银行单据“用途/款项来源/摘要/备注”一栏中注明“投资款” 2、各股东按各自认缴的出资比例分别投入资金,分别提供银行出具的进帐单原件 3、出资人必须为章程中所规定的投资人 B以实物、无形资产(如 商标 、 专利 、非专利技术、 著作权 、 土地使用权 等)出资注意事项 1、用于投资的实物为投资人所有,且未做担保或 抵押 2、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出资的,股东或者发起人应当对其拥有所有权 3、以土地使用权出资的,股东或者发起人应当拥有土地使用权 4、注册资本中以无形资产作价出资的,其所占注册资本的比例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最多可占到 注册资金 的70%) 5、以实物或无形资产出资的须经评估,并提供评估报告 6、 公司章程 应当就上述出资的转移事宜作出规定,并于投资后公司成立后六个月内依照有关规定办理转移过户手续,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