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级运动员中考加分政策 |
释义 | 国家二级运动员高考不加分。2014年12月10日,教育部网站发布公告,就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做出规定,公告中取消了体育特长生加分项目,指出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6名”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的考生,均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 教育部将出台《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课程)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及《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意见》。2015年1月1日起,将取消奥赛等6项全国性鼓励类加分项目,只保留“烈士子女”等5类加分项目。教育部要求,各省市不得擅自扩大全国性加分项目使用范围。此外,有关部门要对加分资格进行复核复测。涉及体育类特长生加分的考试,体育部门要按照二级运动员标准进行严格测试,确保加分资格真实可信。最终规定,以教育部出台的相关文件为准。 6类奖项获得考生高考不再加分 1.在高中获得“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前6名”。 2.“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 3.高中阶段获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 4.高中阶段获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奖项。 5.高中阶段获省级优秀学生称号。 6.高中阶段被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 法律依据: 《教育部、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公安部等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第一条取消部分全国性加分项目。2015年1月1日起,取消以下高考加分项目,此后获得相关奖项、名次、称号的考生均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考生的相关特长、突出事迹、优秀表现等情况记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或考生档案,供高校录取时参考。 取消体育特长生加分项目。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前6名”“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的考生,均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相关考生可选择报考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或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考试招生,或其他体育学类专业招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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