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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佛山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提取在哪办理
释义
    一、佛山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提取在哪办理
    部门:佛山市三水区法制办
    地址:三水区西南街道人民三路139号1号楼
    部门: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凤南路3号顺德区人民法院
    二、佛山最低生活保障金的申请审批程序
    1、保障对象申请保障金,由申请者户主向户籍所在地居(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填报《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一式三份),并出具单位及家庭收入等有关证明材料。
    2、居(村)委会应在受理申请之日起10日内,对申请者的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签署意见后将申请者有关材料和调查情况上报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进行审核。
    3、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在10日内对申请者家庭情况进行审核,并签署审核意见,报送所在地县民政部门审批。
    4、县民政部门应在10日内对申请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决定批准的,应确定救济数额,将《申请表》一份报上级民政部门备案,一份留存归档,一份发回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作为发放保障金的依据,并同时下发《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以下简称《领取证》)。决定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5、居(村)委会应及时将批准的保障对象名单、保障金额等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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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7 15:0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