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程序,大致如下: 1、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交易,应当报经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证券管理部门批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报送有关文件; 2、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证券管理部门对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股票上市交易申请,予以批准;对不符规定条件的,不予批准; 3、股票上市交易申请经批准后,被批准的上市公司必须公告其股票上市报告,并将其申请文件存放在指定的地点供公众查阅; 4、经批准的上市公司的股份,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交易。 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公司股票可以到境外上市,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作出特别规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公司法》第120条规定:本法所称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