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属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范围的信访举报有哪些 |
释义 | 法律分析:不属纪检受理范围的举报有如下:1、历史问题的审查处理,党籍、党龄问题和干部职工的各种工作调动、工资待遇、离退休退职问题、职工的劳动争议问题,应由组织人事部门接待处理;2、非和监察对象贿赂等方面的刑事犯罪等问题,应由司法部门接待处理;3、不服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或调解处理的刑事、民事、经济、行政案件的申诉等问题,由人民接待处理;4、不服逮捕、公诉或不予、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以及反映和干警等问题,应由人民检察院接待处理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第十五条 对下列公职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监察:(一)中国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和工商业联合会机关的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二)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三)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四)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五)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六)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