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 |
释义 | 合同的主要内容表现为合同的主要条款,合同的条款就是合同的内容,我国合同法规定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以下内容: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这是每一个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当事人是合同的主体。 (二)标的:标的是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标的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是一切合同的必备条款。 (三)数量:在大多数的合同中,数量是必备条款,没有数量,合同是不能成立的。 (四)质量:对有形财产来说,质量是物理、化学、机械、生物等性质;对于无形财产、服务、工作成果来说,也有质量高低的问题,并有衡量的特定方法。 (五)价款或者报酬:价款或者报酬,是一方当事人向对方当事人所付代价的货币支付。 (六)履行期限:履行期限是指合同中规定的当事人履行自己的义务如交付标的物、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劳务、完成工作的时间界限。 (七)履行地点和方式:履行地点是指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和对方当事人接受履行的地点。 (八)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不履行合同或者不适当履行合同,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按照当事人的约定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九)解决争议的方法:解决争议的方法指合同争议的解决途径,对合同条款发生争议时的解释以及法律适用等。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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