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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观: 青岛 公积金 基数申请的时候和员工本人的上年度 平均工资 有关系,如果是要申请这个业务,可以直接到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一般是缴存比例不能低于百分之五,关于青岛公积金基数计算方法的问题,下面由 网 小编来为你详细解答。 一、青岛公积金基数怎么算 1、 住房公积金 月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即职工本人上一年度工资总额/12)。 2、新增缴存职工的月缴存基数为当月工资收入总和。 3、工资总额的计算期间为上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工资性收入总和。 二、青岛公积金缴存比例 1、单位和职工各自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应低于5%,最高不得超过12%。 2、自由职业者缴存比例不得低于10%,不得高于24%。 三、青岛 公积金贷款 法律规定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2019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第十一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 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 贷款 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在青岛地区要办理公积金缴存手续,一般都是按照一定的基数来确定的,按照当地的标准,是员工上一年度平均工资,申请的时候,一般单位员工缴存的时候不得低于5%比例。如有其它需求欢迎到网做一对一的 法律咨询 。 法律客观: 一、青岛公积金怎么转移1、在青岛市范围内转移的,由本人持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卡、转入单位开具并加盖公章的《青岛市市住房公积金职工账户转移申请书》,到转入单位缴存银行网点办理。2、转移至外地的,由外地的的新单位为您设立新的公积金账户后,本人持住房公积金卡、身份证、转入单位的录用通知书(劳动合同或调动证明)、由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出具的转入证明,到昆山分中心办理相关手续。二、公积金转移的相关法规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职工离职应由原单位办理封存,待到新的单位工作以后,转移到新单位继续缴存,但不可销户提取。符合提取条件的才可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明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15条第2款规定:“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职工因工作变动调出单位或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单位需填写《住房公积金变更清册》和《住房公积金转移凭证》,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的转出或者封存手续。职工离开工作单位,只是中断工资关系仍保留劳动关系的,其在中断期间住房公积金的缴存随之中断,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不变,结余的住房公积金本息仍保留在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单位应为职工办理封存手续。职工住房公积金封存仅适用于中断工资关系仍保留劳动关系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管理。职工住房公积金封存期间,凡符合提取规定的,由单位代为办理支取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