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不开增值税专票投诉的投诉途径如下: 1、可以向当地税务机关进行投诉,或者拨打12366进行电话举报; 2、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3、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消费者索要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经营者必须出具。该条规定的是经营者出具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义务。购货凭证是指消费者从经营者处购买商品后,由经营者给消费者开具的证明购买该商品的发票或者其他购物单据。而服务单据指的是消费者接受经营者的服务后从经营者处取得的发票或者其他书面凭据。 发票是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业务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审计机关、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收据才是收付款凭证,发票只能证明业务发生了,不能证明款项是否收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