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政府招商引资流程如下: 1、收集和获取信息; 2、项目接洽考察; 3、项目评估; 4、项目洽谈; 5、项目签约; 6、项目落实。 收集和获取的信息如下: 1、收集和获取信息。包括:客商登门拜访,各县市区园区小分队招商,市领导带队招商,节会招商等,以及所有责任单位可利用的相关资源; 2、信息收集包括:全面了解客商情况及投资信息,包括投资主体的规模、产值、效益、产品、技术、环保、资信、法人等情况,投资项目的投资规模、投资方式、市场前景、环境影响以及占地、产值、税收等方面情况; 3、收集核实后24小时内以书面资料形式将信息上报分管领导。 综上所述,会审通过的项目,由拟选址乡镇、街道(园区)招商部门协助办理工商注册等相关手续。所有招商项目注册地点必须在新邵县,并在新邵县办理税务登记,按章纳税。会审通过的项目,由项目所在地(乡镇、街道、园区)政府与投资商商定招商协议书(初稿),并将协议书(初稿)报法制办审核通过,方可签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