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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去派出所开身份证明麻烦吗
释义
    去派出所开身份证明不麻烦。
    不麻烦,没有身份证,可以就近到派出所开具临时身份证明,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况:
    1.如果在外地,需要乘车或住宿,可以到车站或宾馆附近的派出所开具临时身份证明。一般情况下,只需要提供自己的个人详细资料,如姓名、身份证号等就可以了。
    2.如果在家,没有身份证,可以持本人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或补办身份证。
    身份证有以下各种用途:
    1、选民登记,是指选举机构代表国家依法对享有选举权的公民予以法律认可,使其成为有权参加选举活动的选民的一项选举程序。
    2、户口登记,是指在暂住地居住3日以上30日以下及未满16周岁的人员由暂住地居(村)民委员会负责办理暂住登记,报公安派出所备案。
    3、兵役登记,是指按照法律规定有服役义务的男性公民,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登记报名。
    4、婚姻登记,是指依照法定程序,经国家婚姻登记机关核准,取得结婚证的行为。
    5、入学、就业,入学指学童初次进入学校读书,就业指在法定年龄内的有劳动能力从事的获取报酬或经营收入进行的活动。
    6、办理公证事务,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证明。
    7、前往边境管理区,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管理区通行证是进出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管理区人员的通行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二条 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三条 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指纹信息、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公安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
    第五条 十六周岁以上公民的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为十年、二十年、长期。十六周岁至二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十年的居民身份证;二十六周岁至四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二十年的居民身份证;四十六周岁以上的,发给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发给有效期五年的居民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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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5 0:38: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