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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河南省五一劳动奖章待遇
释义
    省级五一劳动奖章省级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退休时仍保持荣誉的,退休时可以加发5%退休费;获得两次五一劳动奖章,退休时可以加发10%退休费,加发后退休费不得超过100%。
    获得市级五一劳动奖章的人员,可以享受的待遇有:
    1、退休之后的退休费标准提高百分之五的待遇。
    2、获得者可以参加全国工会组织的休养或者其他社会活动,并且在休养和参加活动期间员工是按照正常出勤来对待的,用人单位应正常发放工资。
    3、获得者还可以申请参加成人高校的学习,经招生办同意后,获得者可以免试进入成人高校进行学习。
    获得全国劳动英雄、劳动模范称号,在退休时仍然保持其荣誉的工人;省、市、自治区革命委员会认为在革命和建设中有特殊贡献的工人;部队军以上单位授予战斗英雄称号的转业、复员军人,在退休时仍保持其荣誉的,其退休费可以酌情高于本办法所定标准的5~15%,但提高标准后的退休费,不得超过本人原标准工资。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可参加工会组织的休养和其它活动,休养和活动期间按出勤对待。另外,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经本人申请,省级成人高校招生办公室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进入国家或省级成人高等学校学习。
    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的基本条件是:
    1、政治坚定、思想先进,道德高尚、作风务实,学习努力、爱岗敬业,勤俭节约、勇于创新,服务人民、奉献社会;
    2、在本职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作出突出贡献,一般应获奖前获得过省部级表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条 国家采取各种措施,促进劳动就业,发展职业教育,制定劳动标准,调节社会收入,完善社会保险,协调劳动关系,逐步提高劳动者的生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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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21:2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