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承权的特征有哪些 |
释义 | 继承权的特征如下: (一)继承权是自然人基于一定的身份关系享有的权利; (二)继承权是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合法有效的遗嘱而享有的权利; (三)继承权的标的是遗产; (四)继承权是继承人于被继承人死亡时才可行使的权利的效力。 一、丧失继承权会判给谁 确认丧失继承权的机关为法院。其他任何组织或个人均无权确认公民丧失继承权。继承权丧失是指本来具有继承资格的人因犯有某些严重违反人伦道德的罪行,或有严重的不道德行为,而丧失作为继承人的资格,不再享有继承遗产的权利。 根据《民法典》第1125条第一款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二、侄子摔老盆是否有继承权 是否有继承权要根据情况而定: 1、过世者过世前留下遗嘱的,按照遗嘱进行继承,写明侄子继承的,侄子就有继承权; 2、过世者过世前没有留下遗嘱,要看过世者是否有第一顺位继承人存在,只要第一顺位继承人存在,侄子就没有继承权; 3、如果过世者一生单身无子无女,父母早已离世的,遗产则有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如果侄子的父亲已经过世的,侄子就有代位继承权,也就是有继承权。 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 包括两种含义: 1、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继承开始前,公民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遗嘱的指定而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即继承人所具有的继承遗产的权利能力; 2、主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当法定的条件具备时,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留下的遗产已经拥有的事实上的财产权利,即已经属于继承人并给他带来实际财产利益的继承权。 这种继承权同继承人的主观意志相联系,不仅可以接受、行使、而且还可以放弃,是具有现实性、财产权的继承权。继承权的实现以被继承人死亡或宣告死亡时开始。 三、私生孩子有财产继承权? 私生子拥有财产继承权,原因具体如下: 1、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也就是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享有平等的继承权; 2、按照一定的顺序进行,而配偶、父母、子女排在第一位,非婚生子女因为享有与婚生子女平等的继承权; 3、如果立了遗嘱并且经公证而有效的话,那么遗嘱就可以在被继承人死亡后直接执行,在遗嘱继承完成后还有剩余财产的才进行法定继承。 继承遗产的流程具体如下: 1、被继承人与有关集体组织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将其财产转移给承担其生养死葬义务的扶养人的,扶养人按照双方的协议取得遗产,即遗赠扶养协议排除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 2、被继承人生前依法立遗嘱,指定其财产由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几人继承,或者将其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被指定继承人或者受赠人按照遗嘱接受遗产,即遗嘱排除遗嘱继承人以外的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 3、被继承人生前未订立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处分其财产的,其遗产由其法定继承人依法继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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