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所得税换工作了怎么加新单位 |
释义 | 第一步:打开个人所得税APP 选择个人中心,点击任职受雇信息,打开任职受雇信息界面,查看是否有新公司信息。 第二步:没有新公司信息操作 如果你发现受雇信息里面还是之前公司的名字,就需要咨询一下新公司人事,看是怎么回事。一般人事都是会帮你处理好的,不会耽误你填报个税专项扣除工作。 第三步:申报个税专项扣除项目 若没有第二步,直接可以跳转到第三步,填写申报项目。选择首页,点击住房贷款利息(以住房贷款利息专项为例,其他专项修改方法同样),打开住房贷款利息专项填写界面。 第四步:填写相关信息 住房贷款利息专项填写界面,点击修改,选择修改申报方式,打开修改申报方式界面。 第五步:确认信息无误 勾选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勾选扣缴义务人(新公司),点击确认修改按钮,大功告成。 需要注意的是:查看是否录入新公司信息以及每项专项附加扣除的扣缴义务人都要进行修改。 一、更换了工作单位,新任职单位没有我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该怎么办? 应当在入职的当月,填写并向扣缴义务人报送《扣除信息表》(纸质表或电子模板),或者可通过手机APP或互联网WEB网页填写后选择推送给扣缴单位,提醒新单位及时使用扣缴客户端软件,在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模块中,通过“下载更新”功能进行下载。 二、我没有及时向新单位填报或提交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有几个月没有享受到专项扣除,怎么办? 可由扣缴义务人在接下来的月份代扣个人所得税时进行调整,在剩余月份补充享受;也可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通过向税务机关办理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申报时享受扣除。 三、“个人所得税”APP依旧出现原任职受雇单位,怎么办? 只要公司给您做过雇员个人信息报送,且未填报离职日期的,该公司就会出现在你的“个人所得税”APP的任职受雇信息中。 可在“个人所得税”APP个人中心的任职受雇信息中点开该公司,然后在右上角点击“申诉”,选择“曾经任职”方式。税务机关会将信息反馈给该公司,由该公司在扣缴客户端软件中把人员信息修改成离职状态即可。 点击申诉后,“个人所得税”APP相关任职信息将不再显示。后续处理结果会通过“个人所得税”APP主页的消息提醒反馈给你。 四、已在新单位任职,但“个人所得税”APP没有显示新单位信息,该如何处理? “个人所得税”APP和自然人办税服务平台网页版中“个人中心”里自动带出的任职受雇信息是根据扣缴单位报送的自然人基础信息A表形成。 如果显示不出来,有可能是你的任职受雇单位还未将你的任职受雇信息报送给主管税务机关或所报送的信息有误,或者没有将你的个人信息选择为雇员,或者填写了离职日期。可以及时和当前的任职受雇单位财务人员确认,由财务人员通过扣缴客户端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一条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纳税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九条 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纳税人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以中国公民身份号码为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没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由税务机关赋予其纳税人识别号。扣缴义务人扣缴税款时,纳税人应当向扣缴义务人提供纳税人识别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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