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二者是同一个意思,所有权是最完整的物权,具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四项权能,对物享有全面的支配权,不受他人干涉。 我国《 物权法 》第2条第3款规定:“本法所称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 担保物权 ”。由此可以得出:物权包含所有权,所有权是物权的一种。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一条 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六十六条 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