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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抗辩权与否认权的含义是什么?
释义
    抗辩权与否认权的含义区别如下:
    1、利未发生的抗辩。例如,主张合同未成立,因而对方不享有合同债权的抗辩;主张自己未侵权,因而对方不享有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的抗辩;
    2、权利消灭的抗辩。例如,主张债权已经因为清偿、提存、抵销、免除、混同消灭的抗辩;
    3、功能不同。抗辩权的功能在于虽认可对方的请求权存在阻碍请求权的行使;“狭义的抗辩”之功能则在于否认对方的请求权;
    4、在诉讼中,法院可以不待当事人主张依职权主动适用“狭义的抗辩”;但抗辩权必须由抗辩权人主张,法院不得依职权主动适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一条 保证人可以主张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债务人放弃抗辩的,保证人仍有权向债权人主张抗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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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 16:3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