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积金户籍不在本市钱没了 |
释义 | 法律分析: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情形: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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