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盗窃车牌如何定罪 |
释义 | 法律分析: 盗窃车牌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根据具体情节进行处罚: 1、对于盗窃车牌的当事人,可以予以治安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2、对于盗窃车牌情节较重的当事人,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车牌被偷的处理办法如下: 1、报警处理,尽快到车管所为丢失的车牌进行报备; 2、及时带好补办车牌所需资料到车管所补办车牌。在车牌申请补办期间,交警部门会为车主提供一副有效期为15天的临时车牌; 3、车主遇到车牌被盗或丢失的情况,要将车辆就地停放,通过其他交通工具到车辆登记地进行补领,在取得临时号牌之后才可开车返回,或者找到拖车运输公司,将车运回。 总之,盗窃车牌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根据具体情节予以治安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情节严重涉嫌盗窃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若盗取机动车牌照后又进行敲诈勒索等,则涉及刑事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构成盗窃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两年内三次盗窃的,入户盗窃的,携带凶器盗窃的,或者扒窃的,可以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达到数额特别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 二、盗窃罪的加重情节 1、对于累犯,应当综合考虑前后罪的性质、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至再犯罪时间的长短以及前后罪罪行轻重等情况,增加基准刑的10%-40%,一般不少于3个月。 2、对于有前科的,综合考虑前科的性质、时间间隔长短、次数、处罚轻重等情况,可以增加基准刑的10%以下。前科犯罪为过失犯罪和未成年人犯罪的除外。 3、对于犯罪对象为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孕妇等弱势人员的,综合考虑犯罪的性质、犯罪的严重程度等情况,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4、对于在重大自然灾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故意犯罪的,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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