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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无羁押必要的12种情形是什么
释义
    法律分析:预备犯或者中止犯;共同犯罪中的从犯或者胁从犯;过失犯罪的;防卫过当或者避险过当的;主观恶性较小的初犯;系未成年人或者年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与被害方依法自愿达成和解协议,且已经履行或者提供担保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系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可能被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宣告缓刑的;其他不需要继续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情形。
    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规定 》第十八条 经羁押必要性审查,发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具有悔罪表现,不予羁押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可以向办案机关提出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
    (一)预备犯或者中止犯;
    (二)共同犯罪中的从犯或者胁从犯;
    (三)过失犯罪的;
    (四)防卫过当或者避险过当的;
    (五)主观恶性较小的初犯;
    (六)系未成年人或者年满七十五周岁的人;
    (七)与被害方依法自愿达成和解协议,且已经履行或者提供担保的;
    (八)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九)系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十)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十一)可能被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宣告缓刑的;
    (十二)其他不需要继续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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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6 1:3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