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大风造成的事故谁来赔偿 |
释义 |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自然灾害是属于不可抗力因素,因自然灾害造成事故的,一般是没有赔偿的,如果购买了保险的,可以依据保险合同的约定获得赔偿,如果是职工的,可以申请工伤认定,认定后可获得赔偿。 大风刮倒树砸坏房子,赔偿的具体情况如下: 1、如果树木在街道或马路上,那么园林绿化部门(一般是路政局)需要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2、如果树木在小区内,那么物业管理公司作为管理人需要承担责任; 3、如果树木属于村或村民的,那么相应由村委或村民承担责任。 大风高空坠物砸人责任是建筑物的使用者和管理者、或者是使用人。在大风等自然恶劣天气下的坠物伤人案件中,一般的相关责任人可能会以天气恶劣,属于不可抗力为由辩护,但是,该理由往往得不到支持,因为在有天气预报等条件下,当事人应该预知可能存在的坠物风险。所以,大风并不是免责理由。 大风高空坠落物的,由物品的主人负责。法律规定,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无法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五十七条:因林木折断、倾倒或者果实坠落等造成他人损害,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