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物业电费收费不合理去哪里投诉 |
释义 | 物业乱收费可以去下列部门投诉: 1.向物价局投诉,前期物业收费要经过物价局批准,物价局对物业公司执行收费规定,有权有义务监管。 2.向房管局投诉,房管局是物业公司的行业管理部门,有义务对物业公司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3.向消费者协会投诉。 物业收费标准没有统一的的规定,可以参考物业服务合同中的约定。 4.投诉物业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对于物业企业的较大问题的,业主可以向当地房管局的物业管理科进行投诉,该科主要负责受理业主委员会或开发商的投诉。 物业费包含项目: 1、公共物业及配套设施的维护保养费用,包括外墙、楼梯、步行廊、升降梯(扶梯)、中央空调系统、消防系统、保安系统、电视音响系统、电话系统、配电器系统、给排水系统及其他机械、设备、机器装置及设施等; 2、聘用管理人员的薪金,包括工资、津贴、福利、保险、服装费用等; 3、公用水电的支出,如公共照明、喷泉、草地淋水等; 4、购买或租赁必需的机械及器材的支出; 物业服务的内容如下: 1、一般包括楼宇内公共楼道的公共地方的卫生清洁、垃圾清运以及经常性的保洁。 2、绿化物日常维护,对绿化物进行定期修剪、施肥、更新。 3、治安管理,设专职保安人员每天24小时巡逻值班。 4、公共蓄水池维护,楼内公共蓄水池应定期清洗消毒。 5、水电管理,对配电设备、水泵房及公共水电设施进行日常管理维修。 6、排污设备管理,清疏和维修排水、排污下水管道、化粪池等。 物业是指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各类房屋及与之相配套的设备、设施和场地,如小区、写字楼、酒店、商业大夏等。 物业的服务水平直接影响着居住的舒适度,一个物业水平低的社区,可能会发生失窃、与业主冲突、环境杂乱等问题;而一个物业水平高的社区,不仅仅治安好,让业主更安心舒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 第三十六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第四十二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第四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 第四十四条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根据业主的委托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项目,服务报酬由双方约定。 第四十五条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 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前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第四十六条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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